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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佔場如戰場——體育資源分配失衡了嗎?

 

 一大早鬧鐘響起,沒有早七的他,卻得默默地出門佔球場。或許你沒有這種經驗,但你可能遇過這種室友,在政大所有待過球隊的人,大多都曾耗時佔場,因為要練球就得先有場地,於是球員便選擇睡在球場、早起或翹課,耗費半天換取三、四小時的練習時間。像這樣的搶場亂象已存在多年,然,我校場館機制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為何無法事先解決場地分配?

練球三小時 卻得耗半天先佔場

 週二上午七時,傳院男籃隊員無暇顧及早起的疲憊,便已匆匆趕至政大河堤籃球場,難道球隊從清晨就已經開始訓練了嗎?事實上,他只是為了讓球隊晚上練習時有場地可使用,所以先行佔場,而此事往往得耗近半天的時間。

為了讓球隊有場地練習,隊員們必須耗費大量時間及人力佔場。( 圖/孫晨哲攝)

 「滑手機、耍廢、投籃」,佔場人員其實沒有太多娛樂,一個人捱過漫長的一兩小時早已是家常便飯,有時為了讓球隊能有場地練習,球員不得已還得翹課。不過即使一天有九人輪流佔場,對於隊員們仍是一大負擔。當然,這絕非個案,而是在體育空間不足的大環境下,各系隊必須採取的下下策。

 以籃球為例,目前各系隊練習場地主要集中在河堤與六期運動場,企管男籃許肇男舉例表示,如搶場嚴重的週一要使用河堤場地,需要請學弟上午五點半至六點即前往佔場,而週五搶場地的情形則是漸趨嚴重,「我們前一屆好像只要下午去就好,但到我們這屆開始越來越早。」以現在的狀況而言,為了晚上能有地練球,週五球員必須從早上九時開始佔場。

 而法律男籃林佳毅則提到:「不管是早上練或是晚上練,都必須要一大早就去佔場。」不過他也解釋道,如果當天法律系先佔到場,但有他系在不衝突的時間需要練習,則會讓他們練球順便佔場,也算是系隊間節省人力的協調模式。

 除河堤場地與五期運動場外,六期的場地分配,則是使用學校租借系統,雖然不需佔場,但亦是在比拚各系登記速度。

 體育組為解決佔場亂象,今年三月中於體育幹部大會上提案討論,再由各系籃球隊幹部共同表決。最後大會上決議,這學期先嘗試以抽籤制決定使用時段的分配,各隊間可私底下交換。

 事實上,以抽籤制解決場地糾紛並非先例,如排球系隊早已行使這套場協辦法多年。然,透過看似公平的抽籤制,真能解決運動資源分配的問題嗎?其中是否仍有瑕疵?

排球雖行抽籤制 雨天場協爭議多

 排球系隊從民國99年經體育組提案後,固定學期初抽籤分配該學期的場地(以四期、六期為主),但也有例外,為了因應比賽需求,有搭建遮雨棚的五期原則上仍採佔場制。

 縱然如此,以兩小時為分配單位,卻遠不及系隊一次三小時起跳的練習時間,如法律女排李弈言即提到:「所以常常會有『就算有場,還是必須要佔其他場地』的狀況,因為用完兩個小時之後就會無處可去。」

排球系隊由於分配時間不敷使用,雖現有抽籤制,必要時仍需佔場。 (圖/孫晨哲攝)

 除了分配時間不敷使用外,不少排球隊認為,唯一能在雨天使用的五期運動場,搶場爭議更多。現行五期的雨天場協,建立在兩個實行上有衝突的規定:「單數週由原四期登記者使用,雙數週則由原六期登記者」及「應與現場隊伍共用」。

 企管女排李舒恬便提到:「每次場協都花好多時間,但每個系最後能分到的時間還是很有限。」有時甚至還有隊伍已睡在五期佔地,但卻因為隔天下雨而必須讓出場地,對此她直言:「我想誰都沒辦法服氣。這是很難解決的問題。」

 政大校區長年多雨,但室內排球場少之又少,李舒恬針對此情況便提議:「希望學校把四期跟六期也架起擋雨棚,這樣大家就不用搶來搶去。」

 對此,體育組組長謝明輝指出,問題的癥結點在於,當初校地規劃將體育場地各個打散,使得現在設備需更新、加裝時,無法統一處理,「像遮雨棚,如果四五六期連在一起,要加裝遮雨棚就會方便得多。現在這樣,除了要個別排期處理之外,價錢也會拉高。」

 政大排球社則提出建議,欲修改規章內容。例如:原規定中「四、六期使用者的優先權」和「應與現場隊伍共用」兩項其實有所矛盾,也導致有優先權隊伍主張前項規定,而前來佔場的隊伍則主張後項要求共用,不只協調的時間成本高,也易發生糾紛。因此,排球社提議刪除共用條文,僅保留優先權即可。

 此外,有鑒於目前體育館正在整修致使排球場地不足,也提出將五期第一球場設為PK球場,以供教職員與非系隊學生運用,不受雨天條款限制。

體育館整修 羽球、桌球叨位去?

 在排球行抽籤制後,103年羽球系隊也效法之,佔場現象因此趨緩。而各系桌球隊雖未有相關行動,但球桌數量尚足夠,倒無爭場情形。然而上學期體育館開始整修後,羽球和桌球類的運動場地,便選擇轉移、分散至校園其他室內空間。而羽、桌球兩類室內運動,面臨如此變動,因而衍生諸多問題。

 過去一學年間,四維堂內為配合體育課程需求,時而擺上桌球桌,時而掛上羽球網,有時廳內又排滿座椅,搖身一變回表演活動場地,一個空間多種用途。而風雩樓內,則是長期分割空間給桌球課學生使用,球桌旁沒幾步路遠還有「伊果」餐廳。於是該空間不但有學生在球桌上拋接乒乓球,同時卻還有人在一旁用餐,或敲打筆電、圍桌開會,對於要運動、討論或用餐學生而言都是種干擾。

為配合體育課程需求,風雩樓一樓長期分割給桌球課、「伊果」餐廳、及用餐討論區共同使用。( 圖/孫晨哲攝)

體育館整修期間,四維堂時常身兼桌球教室、羽球場、及活動表演場地三種用途。( 圖/孫晨哲攝)

 體育館整修期間,這些替代空間其實都還不足以應付校內課程需求,大多體育老師只能選擇隔週上課,其他節數則於一般教室撥放教學影片,度過原應進行練習的一堂課。那麼,不屬教學時段外的系、校隊,又該去哪裡練球?

 資管系羽球隊隊長何妮臻說,當系隊要練球就必須到校外租借場地,球隊原採一週兩次的頻率,與三、四面場地練習,現在卻要遠到文山運動中心租場,「一學期場地費用需要一萬二,且場地大小與練習時間幾乎被砍半。」法律系羽亦面臨類似情況,租用時間兩小時半、三面場地,租金更高達一萬五上下,負擔極大。

 傳院羽球林庭寬則表示,以往平均一週練球可達三小時,在體育館整修後,練習時間也被迫砍至兩小時,而雖然傳院與其他五系(國貿、公行、社會、地政、會計)共租政大附中球場,且享有半價優惠,但一系仍需負擔6000元租金。

 這一年間,羽球球隊不得已需另花錢租場,校方又提供了什麼補償辦法呢?體育組組長謝明輝表示,體育館整修所造成的不便在所難免。當初舉辦過一次系羽的幹部大會,體育組將附近可利用場地的價格、優惠等資訊提供給學生參考,「這就是個過渡期,除了爭取四維堂上課使用的權利以外,也做了周邊場地調查,就是希望可以多少幫忙同學解決困擾。」

 他繼續指出體育組能做的事情有限:「那時候也有同學問說,能不能由校方補助他們場地租金。這個就比較困難,因為體育組的預算實在不多。」謝明輝無奈表示:「其實系代表隊應該去向系學會請款,畢竟他們是代表系去比賽。」  

校桌教練建議:也採抽籤制 

 據統計,目前校內可供使用的桌球桌數約十桌。法律系桌的簡庭玉便說道,通常需提早一至半小時前往佔場。而除非當日無其他系隊練球,否則一個系至多僅能分配到兩桌。資管系桌,則選擇在非巔峰的用餐時段、晚上六點開始練球,也因此較容易佔到場,但七點過後,有時還是得割地給其他系隊。

 社會系桌田悅承則認為,雖然有時仍需提早佔場,但球隊間的溝通和場協都還算容易,因此大多系隊就不會考慮成本較高的向外租場。

 雖然未來體育館整修完畢之後,場地資源將可回復到18桌,但情況是否能就此改善?「18桌的情況下,應付課程教學、校桌練習或是教職員工使用是夠用的。但是系桌就有點麻煩了,」桌球校隊教練朱昌勇說明,其實場地不夠的問題,在體育館維修前就已存在,「所以我想,等體育館七八月完工之後,系桌的困擾應該還會出現。」

 針對這個問題,朱昌勇認為應該同樣採取抽籤制。這不僅可以降低佔桌的糾紛及成本,甚至可以更有效的運用場地,「因為桌球有18張桌子,如果好好排順序,會比起排球或是籃球還要來得更好解決。」

 然,現階段體育館仍在整修,除了球桌分配外,校桌隊員羅文秀更直指出現有場地品質欠佳,「場地真的太小,練球也會有反光或光線不足的現象,而且場地常常潮濕,對球和球皮都有影響,練球品質下降很多。」此外,場地本身狹小又夾雜其他(餐廳、學生討論等)使用者,亦對校隊與周遭使用學生造成不少困擾。

 

場地分配的最佳解方存在嗎?

政大體育組:再推廣抽籤分配

 政大運動場地的場協機制大致上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由校方主持協調,如登記制、抽籤制;另一種則是仰賴學生之間的協調默契,如佔場慣例。

 舉例而言,六期的籃球場採取登記制,球隊必須先上網預約時段後方可使用。然而,六期的球場並不多,大部分球隊仍需選擇使用河堤籃球場或五期等地。像河堤球場這類非屬政大的場地,便需要學生間私底下協調。

 但是,佔場不僅需耗費大量人事、時間成本,且河堤屬於公共空間,常會有居民來使用,而居民並不懂學生間協調的潛規則,因此兩方也可能發生糾紛。對於球員而言,長久下來,無疑是種負擔。

 相較之下,體育組認為抽籤制較能有效分配場地資源。根據體育組計算,在抽籤制度的運作下,每個排球系隊最少能在一週內練球三次,該作法也能減緩球隊佔場情形。

 組長謝明輝說明,推行抽籤制就是希望能更妥善地分配資源,「我們學校的體育資源,拿來應付上課、(校)代表隊、教職員工代表隊練習是足夠,不過同學們系隊練習上可能就會有點糾紛。」他指出,學校的排球場地並不是缺乏,而是未被適當分配。

 過去,體育組也曾向其他球隊幹部提議以抽籤分配場地。惟當時僅排球同意推行,羽球四年後也跟進,而籃球則是直到這學期才開始試辦。

 即使如此,體育組現欲推行的辦法仍受到學生質疑,包括一次兩小時為登記單位的時長,並不足以應付球隊的練習需求。雨天時還因為四、六期缺乏遮雨設備,球隊又得另外搶佔唯一有遮雨棚的五期。這幾點也暗示,未來即使籃球場也採取抽籤制,後續仍需更多配套措施完善我校場管機制。

師大定期召開場協 台大一律系統登記

 政大體育館自去年七月開始整修,而師大、台大作為本屆世大運比賽用地,同樣也在去年整建部分體育場。然相較於政大,師大體育館在今年四月即恢復使用,而台大僅整建操場,其他場館則正常運作,因此並未壓縮到太多學生使用空間。

 師大校內體育場平日開放學生免費借用,採系統登記。不過其音樂系藍的謝芳茵談到:「去年底為了世大運整修室內球場後,對大家影響很大,」練習場地因此剩下本部室外或公館校區場地,與政大今年面臨的情況相仿。

 師大籃球場原先也是佔場制,直至近幾年開始於每學期初召開場地協調會,由總召訂定協調辦法,因學期而異。英語系的小于(化名)說到:「場協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各系隊有公平的機會可以練球,不需要去搶場地。」此外,系隊間會在臉書社團交換或讓出使用權,場地異動資訊也會公告於此。

 師大排球隊及羽球隊也各有場協辦法,惟桌球隊採先搶先贏,不過由於師大使用線上租借系統,所以也無需佔場。

 而台大目前校內除了綜合體育館(簡稱新體)需租借外,其餘五個露天運動場和舊體育館則採登記制。登記系統的運作流程是,校內社團、系隊每個月月中劃記場地,再由電腦抽籤決定使用時段。未在此階段內借出的運動場,日後學生都可再親自至體育室申請使用。

 然,台大會計系羽的黃禹翔則說,在校內能借到的時數不敷使用,於是得向鄰近的銘傳國小、民族國中租借。另外,資工系桌的王行健則表示,他們同樣也得租借室內場,但校內場館空間便已滿足其需求。因為場地租金多由隊員集資,再加上校內學生借用價位遠低於其他單位計價,所以多數台大生認為新體的租借機制並未造成經濟負擔。

 綜上所述,師大各類球隊每學期初固定召開場協,解決一學期的場地分配,而台大則是一律線上登記抽籤,且固定每個月登記一次。有別於政大目前多依靠球隊私下協調、佔場,也僅六期運動場採登記使用,且該場地借用連結還與其他教室、會議室同歸屬在「場地租借系統」,並不像師大和台大設有一套獨立的體育場租借系統。

 

從資源分配和供給 再看政大體育環境

場地利用破碎 系統管理困難

 缺乏一套獨立租借系統的政大,雖然目前正嘗試逐步調整借場制度,但其完善程度,與他校系統化的資源分配相比,仍顯不足。那麼未來政大是否有機會以專門系統控管體育資源呢?

 謝明輝認為,之所以台大會發展出這樣一套系統,是考量到收費因素,而需要系統專門管理,政大則否。除此之外,政大體育館的設計也與台大有所不同,「台大體育館專門提供學生課後使用,一樓層一種球類場地,就像運動中心那樣」,謝明輝說明:「可是政大的體育館基本上用途比較多,會需要拿來辦比賽等其他活動,所以比較難單一系統處理。」

 至於其他戶外場地,是否能獨立一套系統管理?謝明輝回應,體育組曾考慮過,如果學生真的有此需求,體育組也會嘗試設計。

資源有限 應先著重妥善分配

 根據學生意見,目前政大體育環境有兩大待解決的根本性問題:場地分配機制不公、室內場地供不應求。

 針對後者,校方回應,體育館修建工程預計於今年九月結束,也承諾開學前一週會重啟場館,到時,便可釋出更多運動空間。除了建築骨架之外,館內運動器材也一併更新。體育組認為,體育館完工後將能一定程度地改善現況。

 然而,場地分配不公的問題,若只是仰賴抽籤制的話,終究只能暫緩搶場狀況。謝明輝則回應:「場地資源不夠的問題很難在短時間內解決,所以我們也希望可以跟學生溝通好,如何分享現在校內僅有的資源。」

 學校提供多少體育資源,同時也影響著學生的運動風氣,謝明輝更進一步地說,「畢竟我們(體育組)也希望把政大的體育風氣帶起來,不要總是覺得自己是人文大學,就忽略這一塊。」校桌教練朱昌勇也有同樣想法:「如果每次打球都沒有場地使用,久而久之,學生就容易放棄而少從事運動。所以有更好的場地、設備,就有可能提高同學運動的習慣。」

 過去一年間,由於體育館整修,不僅是高頻率使用球場的系代表隊受到衝擊,就連平常只有在上體育課時,才會使用場地的同學,也能切身感受到體育資源不甚充足。現在,隨著整建工程結束,也許有些表面問題得以解決。然而整體而言,政大的體育環境,還是得多著重在改善資源分配和供給上。除系隊間要彼此協調外,校方作為決策者,更應積極介入、提高改善效率,讓佔場不再成為常態,並消弭現狀缺失。

資料來源/政大體育室網站 資料整理/阮怡婷、吳致亨、王昱翔 製表人/劉映彣

 

記者/阮怡婷、吳致亨、王昱翔

攝影/孫晨哲、李承樺

編輯/劉映彣

(本文刊於《政大學聲》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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