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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於4月17宣告,審議通過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所發起的三項「反同公投」。然由於其內容及文字描述方式具爭議性,引起部分大眾質疑是否違憲及人權是否可供投票決定等疑慮。
以下為幸福盟此次提出的三項公投內容:
而此次的反同公投則是下一代幸福聯盟為對抗去年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案所採取的策略。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宣告民法婚姻章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相牴觸,故判決立法機關需於兩年內修訂完成相關法規。然修法的眾多可能中包含民法婚姻的直接修改,也因此使宗教團體擔憂其傳統婚姻的核心價值可能遭到破壞。
以下為自去年釋憲案以來的事件脈絡:
目前反同及挺同公投皆邁入聯署的第二階段,若兩者皆通過30萬人門檻,將會於11月24日與九合一大選同時投票,而公投結果將可能左右未來同志婚姻法律訂定。
反/挺同公投事件人物關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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